●2008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发言摘登
三大原则务实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
商务部部长助理 王超
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已有良好的条件和基础,但也存在着诸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、贸易便利化程度尚待提高等困难。因此,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重点就是通过充分发挥海上通道的作用,加强港口物流合作,加快产业对接与分工,促进相互贸易与投资,大力发展临海工业,加快临海城市的发展,形成一批互补互利、相互促进、各具特色的港口群、产业群和城市群。为务实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,中方认为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:
一是互利共赢的原则。在合作中尊重各国的自愿选择,照顾参与各方的舒适度,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使参与国在合作中普遍受益,共同发展,实现互利共赢。
二是务实渐进的原则。合作要讲求实际,注重实效,循序渐进,由易到难。先要形成完善的合作机制,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,然后再选定优先合作领域,有重点、有步骤地务实推进。合作中要充分发挥政府、金融机构、中介组织、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。
三是开放透明的原则。坚持在中国-东盟(10+1)总体合作的框架内,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,广泛吸引其他合作伙伴参与,始终保持合作的开放性、包容性和透明度。
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共识已经形成,正准备进入实践的关键阶段。在去年11月召开的中国—东盟领导人会议上,温家宝总理提出了“成立联合专家组,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开展可行性研究”的倡议,得到了泛北部湾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回应。今年1月,中方成立了由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中方专家组,并召开了首次会议。我们高兴地看到,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,今天下午,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即将成立,并将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,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目标、优先领域、机制安排、行动计划等进行研究。希望专家们群策群力,开拓创新,科学规划,尽早完成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提交各自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人决策参考。